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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2022-03023 统一登记号 文号 雁政通〔2022〕2号
公布时间 2022-02-22 来源 雁峰区人民政府 信息有效期
雁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回雁峰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旅游组织有关事项的通告

                   雁政20222

 

雁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雁峰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旅游

组织有关事项的通告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安全,现将雁峰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旅游组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雁峰景区及所有室内景点,自2022130(农历十二月二十日)173022日(农历正月初二)停止对外开放;23日(农历正月初三)至215日(农历正月十五)开园时间调整为830-1700216日(农历正月十六)景区恢复正常开放。

2景区执行限量、错峰、一米线要求,景区单日承载量不超过总承载量的 75%。请广大游客携带身份证,进入景区景点时,自觉戴好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外省入(返)衡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入园

3请游客及居民遵守景区森林防火规定,严禁携带一切火源进入景区景点;提前关注气象信息,做好防雨、防风、防寒等安全防护;如需帮助,请拨打值班电话:0734-8223973

特此通告。

 

 

            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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