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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雁峰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24年6月28日,雁峰区教育局印发了《雁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雁峰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的规定》,现就今年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招生流程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幼升小招生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幼升小招生工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以及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来开展工作。

二、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哪些资料?

(一)雁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规定

具有雁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以下四种(任选一种)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名注册登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①下载“湘易办”APP或登录“湘易办”小程序,在“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套餐式”入学主题服务专区,进入“衡阳”统一报名;②登录“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进入“衡阳”统一报名;③关注“衡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进入“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④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同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审核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适龄儿童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③适龄儿童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④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二)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随迁人员是指在雁峰区稳定居住、在市城区就业或经商的非衡阳市城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平台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在学校招生审核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三、民办小学招生是什么政策?

民办小学按照“计划到校、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雁峰区所有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的报名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有意愿就读雁峰区民办小学的辖区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主报名。

各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微机派位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家长、教师等代表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四、在入学过程中还有哪些需要值得注意的地方?

1.公办小学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遵守“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因外地回衡、随迁子女及民办学位化解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学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

2.严防弄虚作假。招生期间,各学校使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询核验。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原件,如: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居住证、个人社保信息、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的资料将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家长或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核验情况及入学办理进度。核验未通过的,可补充上传资料或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对学生的入学信息,各招生学校必要时应入户核查,同时,对查验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3.家长在选择小孩就读学校时,一定要认真对照户籍、居住证地等所对应的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一旦错选,学校在复核验证时将被驳回,学生家长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申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4.招生规定时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未在报名平台进行申报,或未按平台提示要求及时到服务区学校复核验证的,则入读学校由区教育局招生办进行调剂,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小学。

五、招生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一)招生报名

1.城区公办小学报名。7月24日—8月9日,符合雁峰区城区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家长必须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房产证地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原件照片,严禁填报虚假错误信息。特别提醒:家长需按照《2024年雁峰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的规定》,对照本人房、户地址或居住证、务工经商情况,认真、仔细、准确填报对应的服务片区小学,每个学生限报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小学。

2.农村公办小学报名。今年农村公办小学暂不实行网上平台招生报名。8月12日-16日,适龄儿童家长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施教服务区小学现场核证报名。

3.民办小学报名。7月24日起,有意愿就读雁峰区域内民办小学的辖区适龄儿童家长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每个学生限报一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小学。

(二)资格审查

1.民办小学。8月5日,对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的学生进行审核,核定学生报名信息。

2.城区公办小学8月12日-16日,对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无法核验通过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填报的学校现场核验。区教育局招生办及时复审各校核验情况。

8月19日-20日核验被驳回的学生家长再次登录报名平台申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资料报名且无法核验通过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重新申报的学校现场核验。8月21日-22日,区教育局招生办复审各校核验及调剂情况。

(三)招生录取

1.民办小学。8月7日,区教育局招生办组织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微机派位。8月8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填报区内其它学校;未派中的学生家长可以在8月9日继续申报一所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

2.公办小学。8月23日,各公办小学向区教育局招生办上报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

8月26日起,填报公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小孩入学审核情况,秋季开学时(具体开学时间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为准),请家长带小孩到学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