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卫办〔2019〕7号 A类
刘超英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设备及器械消毒管理工作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接到建议后,我局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对您所提出的几点建议进行讨论、部署和抓落实。
二、 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组织民营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学习国家医疗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用墙报、宣传折页等形式,宣传医疗机构服务内容,遵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
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消毒设施、杀菌、排污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消防安全设施,一定组织检查达标,不达标的民营医疗机构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让广大群众看病放心,患者满意。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此函。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5日
责任领导:陈志峰
具体承办人:李爱国
联系电话:8223390
公开情况:内部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