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执〔2019〕28号(C类)
彭虎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规范文明养狗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收委员的提案后,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彭亮非常重视,专门委派班子成员程德元主抓落实,并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了落实办理任务交办通知会,传达了区政府对办理提案工作的要求,要求认真办理。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辖区范围内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创文”、“创卫”的相关工作内容,从加大宣传力度着手,引导宠物饲养者应当即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的犬只及其他宠物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卫意识。对未即时清理宠物粪便的饲养人,严格按照《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但对于养狗其他方面的管理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犬类养殖管理条例,并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对违反犬类养殖管理出台相应的处罚法律条文和措施。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您提出相关意见,使我们及时整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我们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力地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5日
责任领导:彭亮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