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执〔2019〕25号(B类)
刘昱汐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我区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收委员的提案后,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彭亮非常重视,专门委派班子成员程德元主抓落实,并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了落实办理任务交办通知会,传达了区政府对办理提案工作的要求,要求认真办理。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1.加强露天焚烧易发地点巡查力度。我局安排辖区城管队员不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所属路段人员定点蹲守,一旦出现垃圾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
2.督促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共同治理露天乱焚烧现象,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街道、社区、村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集中倾倒、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并及时清运;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
3.加强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手段宣传,发放《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图册,制作禁止焚烧警示牌树立在经常出现乱焚烧的地点,对露天乱焚烧的人员给予警示;深入社区、村进户进行宣传,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露天焚烧对市容市貌、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引导村民改正露天焚烧的陋习。
4.安排执法队员深入辖区内小区的物业公司和建筑工地,约谈物业公司、开发商和建筑商,集中宣传,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严禁露天焚烧,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予以严惩。
5.加强露天焚烧垃圾地段的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巩固整治成效。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您提出相关意见,使我们及时整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我们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力地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5日
责任领导:彭亮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