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9-11-13 16:49:51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大队

雁公交[2019]39号(B) 

王金华、康正平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在部分路段增设行人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提案内容后,大队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综合业务中队冯平为具体承办人,分管秩序副大队长陈洪新为责任领导,逐件现场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你们提到的在人流量比较大的部分路段(如岳屏公园东门,解放大道步行街等)上下班高峰期设置行人红绿灯(又名人行横道灯)的建议非常好,我队已向市交警支队科研所反映,目前市交警支队正组织专家团队对4个城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灯进行调研,待拿出初步设置方案报批后,再行安装。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大队 

2019年8月10日 

  责任领导:陈洪新                    具体承办人:冯平 

  联系电话:18007349146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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