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公交[2019]39号(B)
王金华、康正平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在部分路段增设行人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提案内容后,大队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综合业务中队冯平为具体承办人,分管秩序副大队长陈洪新为责任领导,逐件现场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你们提到的在人流量比较大的部分路段(如岳屏公园东门,解放大道步行街等)上下班高峰期设置行人红绿灯(又名人行横道灯)的建议非常好,我队已向市交警支队科研所反映,目前市交警支队正组织专家团队对4个城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灯进行调研,待拿出初步设置方案报批后,再行安装。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大队
2019年8月10日
责任领导:陈洪新 具体承办人:冯平
联系电话:18007349146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