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提复〔2019〕4号(A类)
全灵芝等9位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1.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交办。区政府第一时间交办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由区教育局牵头主办,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发改局、区住建局、规划雁峰分局、国土雁峰分局会办共同办理。
2.办理单位加强领导,专人办理。区教育局接到交办任务后,当即召开局务会,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何湘军任组长,副局长李艳玲同志、编办谷艳同志、财政局旷文强同志、发改局颜晓文同志、规划雁峰分局刘贤同志、国土雁峰分局康正平同志、住建朱文捷同志为副组长,研究落实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3.强化措施,力求实效。7月19日,小组工作人员与各位委员就工作方案进行了电话沟通。7月22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见面会,并邀请全灵芝等委员参加,各职能部门就各自相关职能发表了看法,协商解决提案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全灵芝等委员对提案办理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感到很满意。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一)对已经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启动移交相关手续。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2019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一是提高站位。面对大体量的移交任务,面对最为错综复杂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形成了“区领导挂帅亲自抓、区部门‘一把手’牵头抓、区整治办统筹抓、街(镇)协同抓”的“四抓”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狠下决心。全面进行部署,彻底摸排,分解任务。把移交任务分解到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税务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乡镇街道,进一步压实责任。三是把握标准。幼儿园移交工作是刚性政策,没有任何回旋余地。我区通过给一线人员集中培训、上门送训、电话答惑等方式进行全面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幼儿园移交工作公平、公正。四是坚定信心。坚持100%移交不动摇,始终做到不管是国企还是私营,不管是国十条之前还是之后,不管是产权移交还是使用权移交,一视同仁,公平对待。特别是领导带头坚决“堵后门”,一律拒绝求情,讲好话,顶住压力,实现应交尽交。五是一园一策。深入宣传促移交,典型示范促移交,优质服务促移交,循环谈判促移交,严格执法促移交。
(二)对今后规划建设的小区必须按政策配套建设幼儿园。2019年1月3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小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等工作都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并对相关单位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均明确了各方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居民住宅区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补充意见》。待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实施。该补充意见中对《实施意见》实施的时间点、土地出让、优惠政策、执法处罚、规划核实、移交监管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增强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确保我市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落实到位。
我区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坐落在我区的新建小区按政策配套建设好幼儿园,并按照要求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对移交后办成公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足够的师资。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进一步丰富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我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本部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倾斜。一是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在城镇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把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移交区教育局后,若办园性质为公办园,将按程序把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畴,做好机构设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二是优先保障幼儿教师编制。我区将继续做好学前教育相关机构编制的保障服务工作,科学核定幼儿教师编制、优先满足幼儿教师编制需求,为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雁峰区将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盯目标,形成合力,在工作中再加压、再发力,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办理,极大地促进了政府的工作,我们将切实落实好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将我区公办幼儿园建成领导满意、政府放心、人民受益的民心工程。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责任领导:刘浪涛 具体承办人:何湘军
联系电话:8222667
公开情况:内部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