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教提复〔2019〕10号(A类)

何智明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学校教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转来交办您的提案后,区教育局当天立即召开了碰头会,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成立了《关于学校教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湘军任组长,副局长李艳玲任副组长,督导室主任高俭生、计审股股长蒋运粮、万昭君为成员,由区教育局计审股蒋运粮负责牵头和协调第19号提案办理,研究落实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二)见面情况  

  工作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关于学校教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方案》。7月19日,小组工作人员与您就工作方案进行了沟通,并当面将工作方案转发给了您。了解委员意图,征求委员意见。  

  (三)协调情况。  

  工作小组组织区教育局计审股、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共商计策。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1、对全区所有青少年活动场所、幼儿园、学校等公共场所由职能部门按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多项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检测。  

  2、打造绿色校园,推进关爱工程。我区所有教育基建维修项目均按要求通过区政府采购,进行财评、招标、环评。雁峰区奇峰小学(奇峰幼儿园)、白沙实验小学新建项目和欧水岭、飞雁、铜桥港等校的改扩建项目的建材产品均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在全区推行校园绿色建筑。欧水岭小学已被评为全国绿色校园;2019年暑假,雁城路小学正在进行绿色校园改造,工程完工后也将颁发全国绿色校园标牌。  

  3、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力争绿色校园全覆盖。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办理,极大地促进了政府的工作,我们将切实落实好绿色校园建设,力争我区绿色校园全覆盖。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雁峰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2日  

  责任领导:何湘军             具体承办人:李艳玲   

  联系电话:822982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