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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公交[2020]50A

 

罗凯华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规范主次干道上的人行横道(斑马线)设置,以利于文明城市创建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提案内容后,大队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综合业务中队冯平为具体承办人,分管秩序副大队长陈洪新为责任领导,逐件现场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1.目前我区的确存在部分道路斑马线一端和两端连接绿化带,行人不能通过进入人行道板的问题,尤其是蒸湘南路上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大队根据您的提案,积极会同支队设施大队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查,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对连接金钟央玺楼盘和青怡嘉超市道路两端绿化带的斑马线予以铲除,同时积极协调市园林处,由园林部门对蒸湘南路多条两端连接绿化带的斑马线予以优化,将斑马线所经绿化带地段进行部分水泥硬化,以确保行人顺利通过绿化带进入人行道板,目前仅有极少数绿化带未完工,正在继续整改当中。

2.关于斑马线距离公交站台过远的问题,按照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交站点前后30米内不宜设置斑马线,支队设施大队均是按照此国标在四个城区施划斑马线。

3.下步大队将积极会同支队设施大队对全区主次干道斑马线的设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发现设置不规范的地方将协同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以利市民安全出行。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大队

2020916

 

 

 

责任领导:陈洪新                    具体承办人:冯平

联系电话:18007349146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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