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司函〔2021〕3号(分类:A)
钟国辉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切实增强各镇街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建议》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建议后,司法局领导班子迅速成立了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司法局贺璇负责牵头和协调建议办理,研究落实建议办理答复工作。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利于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农村群众、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遏制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宣传工作。
(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列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全区各责任单位对照《雁峰区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认真梳理了工作职能,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统筹指导,针对执法和服务对象开展精准普法,有效落实了普法责任,形成社会普法合力。
(二)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提升居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守法出行。
(三)探索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交警大队或派出所民警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通过屋场恳谈会、走访入户等形式宣传文明交通,各村(社区)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墙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利用线上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法治雁峰网、“衡阳交通经济广播”“雁峰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基础平台,实时推送新信息,传播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推动老阵地与新媒体的融合,形成互动集群效应。
(四)充分发挥基层力量作用。区三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205名网格管理员和“一村一辅警”每天在各自负责的网格里采集信息、排查纠纷隐患、开展治安宣传。100人的专业巡逻队和62支“红袖章”义务巡逻队坚持24小时巡逻,维护安全。发挥“衡阳群众”、“红袖章志愿者”作用,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等特色活动。组织村(社区)文化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劝导、维护交通秩序,调解村(社区)内交通纠纷,协助交警、村(居)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办理对工作的促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联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要配合职能部门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开展专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平安创建考核,实行季度跟踪督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全年的综治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宣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雁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司法局
2021年7月7日
责任领导:旷玉君 具体承办人:贺璇
联系电话:0734-8218839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