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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教建复〔2022〕7号(A类)


陈小明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实施的一点思考》建议已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接到雁峰区政府转来交办的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当天立即召开了局务会,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成立了雁峰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精神,我局成立了以何湘军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由全灵芝牵头,邹华同志经办第44号建议办理,研究落实建议办理答复工作。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一)坚持原则,落实措施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湘教发〔2021〕52号)、《关于衡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衡发改价费〔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雁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试行方案》(雁教通〔2021〕118号)、《雁峰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雁教通〔2021〕119号)等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工作原则和措施。

1.实施原则

(1)坚持自主自愿,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事先须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由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坚持公益属性,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

(3)坚持全面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统筹加强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推进"五育并举",因校制宜设置课后服务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

(4)坚持主动公开,学校要及时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2.服务内容与保障。

(1)明确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我市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农村和民办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2)明确服务内容。A.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B.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3.加强经费保障

(1)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

(2)课后服务经费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向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发放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

(3)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4)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立足实际,开展服务

自2021年秋季以来,我区所有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校内课外服务工作。在原放学时间的基础上,延时2小时,并实行弹性课时延时服务。

2022年,区直小学21所全部开展课后服务,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均自愿参加了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率达95%,在校教师覆盖率达94.3%,外聘教师达164人。

各学校都严格按照《关于衡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衡发改价费〔2021〕28号)收费,并对26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减免,减免金额达15.8万元。收入与支出基本平衡。

2022年我区计划招聘教师50人,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短线学科教师27人,充实各学校艺术教育力量,更好地服务学生。

下一步,我们也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监管,加大对学校财政投入、师资配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更好地服务学生。

三、办理对教育工作的促进情况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教育工作,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雁峰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责任领导:全灵芝  具体承办人:邹华

联系电话:13973403690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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