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教提复〔2022〕7号(A类)
曾丽银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雁峰区民转公幼儿园的步伐的提案》已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一)组织领导。我局接到雁峰区政府转来交办的区政协五届第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立即召开了班子会,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刘召荣同志(二级主任科员)牵头,吴一楠同志(民教股股长)经办,并在区政府规定的时间前将本提案办理完毕。
(二)见面情况。我局在接收办理件后,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弄清了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二级主任科员刘召荣、经办人吴一楠详细了解委员意图,征求委员意见。
(三)协调情况。我局负责办理该提案的同志,多次与委员交流沟通探讨协商关于加快雁峰区民转公幼儿园的步伐提案的相关事宜。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1.2020年,我区民转公幼儿园22所,均为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湘事登[2019]1号)文件精神登记,经费来源为非财政补助,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事业单位登记不涉及幼儿园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劳动社保、职称评定等问题。在幼儿园教师配备上,我们将根据上级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2.转公后的幼儿园每年奖补资金不低于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由区教育局从争取上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予以安排。
3.区财政配套安排辖区幼儿享有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具体金额按省、市指标文件要求执行。
4.政府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委托举办的公办园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及原幼儿园主办者的投入补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责任领导:刘召荣 具体承办人:吴一楠
联系电话:8799063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