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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执〔2023〕16号(分类:B)


欧阳琳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居民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迅速扩大。但是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具有场地限制、用电负荷大等限制,需要具备较高安全等级、配置监管平台、运营维护团队、安全责任等特殊性,已建成小区由于初建时没有进行规划,因此在成熟社区建设汽车充电桩,会涉及市政、建设设计、电力等多个监管部门,存在一定难度。

下一步,我局会对管辖物业小区进行电动车汽车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在小区有条件和场地建设的情况下,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力配合,积极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我局利用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等有利空间已在金钟时代广场、雁峰广场、营盘山公园金钟大悦城、千吨级码头新建设了新能源充电桩,已投入使用。还将在南二环桥下剩余空间新建485个停车位,其中新能源充电桩121个。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6日




责任领导:刘益君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0734-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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