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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建提复〔20243号(B类)

 

尊敬的罗云春委员:

您(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旧城改造亮化的后续跟踪管理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加强旧城改造亮化的后续跟踪管理,建立和发挥小区党组织作用,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明确落实管理责任,具备条件的可以招聘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推行居民楼栋自治管理。一是健全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日常需求。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定管理细则,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社区自治,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意识,建议开展社区自治宣传教具,加强社区议事会建设,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事务决策。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管理监督等。建立专门的小区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推动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对您提交提案的办理,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住建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13


责任领导:康俊武               具体承办人:段荣华

联系电话:0734-8239701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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