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建提复〔2024〕3号(B类)
尊敬的罗云春委员:
您(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旧城改造亮化的后续跟踪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加强旧城改造亮化的后续跟踪管理,建立和发挥小区党组织作用,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明确落实管理责任,具备条件的可以招聘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推行居民楼栋自治管理。一是健全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日常需求。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定管理细则,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社区自治,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意识,建议开展社区自治宣传教具,加强社区议事会建设,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事务决策。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管理监督等。建立专门的小区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推动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对您提交提案的办理,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住建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责任领导:康俊武 具体承办人:段荣华
联系电话:0734-8239701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