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政建复〔2024〕4号(B类)
唐如伟、李征平等代表:
你们所提的《关于尽快解决社区工作者的退休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办理工作已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组织情况
1.高度重视,及时交办。接到该建议后,区政府第一时间交办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由区人社局牵头主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会同办理。
2.严格程序,压实责任。为全面落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区政府要求主办单位区人社局在收到建议后,实行"五定"的管理 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做到交办到人、责任到人。
3.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区人社局全面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分析代表建议,于5月29日召开代表见面会,人大常委会彭湘波同志与人社局局长肖稹同志及相关工作人
员共同参与会议,与人大代表就建议的主要意图和办理思路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就社区工作者的退休待遇的建议等情况跟代表多次进行了解释,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意见。
二、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尽快解决社区工作者的退休待遇的建议》中提到的建议,请求区政府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2001年、2003年公开选拔的人员,继续执行2024年9月30日前社区退休人员待遇补差的政策。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向你们展开回复。
1.政策基本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14年10月起实行新制度,社区工作者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8〕第一次)的文件精神,社区退休人员待遇补差政策只执行至2024年9月30日,且过渡期后的社区补差暂未有新的文件支撑,若今后省和市有新规定,将从其规定。
2.工作开展情况。秉着重视基层需求和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精神,雁峰区政府组织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协调办理该建议,就前期社区工作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数据摸底和分析。区人社局作为主办单位,对社区工作人员补差情况进行多种方案探讨分析,并多次与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前往衡阳市人社局积极汇报当前工作需求,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补差最新政策文件支撑。在区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目前已以区政府名义向市人社局送达了《关于请求进一步明确社区人员退休待遇的函》。
3.下一步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市人社局的沟通与联系,并根据市里统一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办理工作对社区工作的促进情况
你们提出的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区社区待遇保障工作的进步,有利于保障我区社区稳定、促进社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责任领导:肖稹、高俭生 具体承办人:张晖
联系电话:0734-8212069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代表工委(1),区政府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