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民建复〔2025〕1号(C)类
张玉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的建议立意深远、分析透彻,对推动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中心于2014年底搬迁至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政务中心二楼,207、209办公室办公,面积共48.4m²;并于2024年9月21日在雁峰区湘江南路40号(雁城之星摩天轮)下新增一个结婚登记点,面积55m²。目前只有三名工作人员,还需在两个登记点进行轮流交换。
二、针对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您提出“邀请婚姻家庭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的建议,我们高度认同。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司法、人社、教育等部门,制定婚姻家庭辅导专业人才招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才,建立动态更新的专业人才库。同时,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邀请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理论、沟通技巧、调解方法等,提升人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此外,探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辅导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二)关于完善服务网络。您建议“完善婚姻期间辅导服务”,我们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在城区,以街道、社区为依托,增设婚姻家庭辅导站点,扩大服务覆盖面;在农村地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点。定期组织婚姻家庭教育讲座的同时,推广“互联网+婚姻家庭辅导”模式,开发手机APP或小程序,提供线上咨询、预约、课程学习等服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辅导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
(三)关于强化部门协作。您提出“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积极牵头推动。加强与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例如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指导,妇联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开展家庭矛盾排查和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活动等。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构建起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关于加大宣传推广。我们将采纳您“推广婚姻家庭辅导手册和开展婚姻家庭文化建设”的建议,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婚姻家庭辅导专题栏目,宣传婚姻家庭知识和辅导服务成效;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发布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内容,如案例分析、动画视频等,提高群众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同时,在婚姻登记处、社区宣传栏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编制、资金状况紧张。随着婚姻登记业务量的增加以及婚姻家庭辅导、婚俗改革等工作的开展,现有工作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工作需求,导致工作人员工作压力较大,有时会影响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区财政现在资金紧张,做此项工作需要一定资金的支持。
(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在婚姻家庭辅导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宣传工作,但宣传方式和渠道还比较单一,覆盖面不够广,部分群众对相关政策和服务了解不足,参与度不高。
(三)部门协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等工作中,需要与公安、法院、妇联等多个部门进行协作配合,但目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存在一定困难,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来,我们将以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为目标,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定期对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根据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婚姻家庭领域的课题研究,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再次感谢您对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雁峰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责任领导:周静 具体承办人:王琰玮联系电话:13317348468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