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人社函〔2026〕5号(B类)
关于区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3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彭金菊、尹元洁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关于让机关事业单位带薪错峰休假跟上中小学春秋假 切实解决家长“看娃”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聚焦职工家庭实际困难,精准指出了假期衔接不畅等痛点,对推动带薪休假政策与中小学春秋假有机联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初步落实思路及措施回复如下:
一、推动信息公开协同,提前明确放假节点
针对当前教育部门放假时间公布较晚、用人单位排班调整仓促的问题,我局已主动与区教育局沟通协调,推动教育部门积极、主动提前公开中小学春秋假放假时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安排职工休假预留充足时间,方便职工提前规划休假与工作交接。
二、强化统筹引导,推动底数摸排全覆盖
我局将立足全区层面,倡导并引导各机关事业单位主动摸排本单位有中小学在读子女、有意愿在春秋假期间申请带薪休假的职工情况,建立“需陪护子女职工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确保相关需求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统筹排班、优化休假审批提供准确依据,推动带薪休假政策更好适配职工家庭需求。
三、简化内部审批流程,确保职工安心休假不被打扰
带头优化审批,发挥示范作用。立足人社部门职责,从我局自身做起,率先简化内部带薪休假审批流程,对春秋假期间需陪护子女的职工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同时,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发出倡议,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探索优化内部排班和审批服务,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
责任领导:高俭生 具体承办人:陈方也、陈果
联系电话:0734-8222805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