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雁峰区2015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0 11:25:35
来源: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雁教字〔2015〕4号
 
辖区内各中学:
现将《雁峰区2015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雁峰区2015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5〕22号)及中共雁峰区委、雁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区的决定》精神,我区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今年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培养目标:为区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学制:六年。
二、招生计划、专业与培养学校
(一)招生计划、专业及种类
2015年我区培养计划为普通招生计划类3人,其中音乐学、体育教育和美术学各1人。
学生毕业后回雁峰区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招生时由雁峰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雁峰区人民政府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
(二)培养学校
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担。
三、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一)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四、培养经费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
户籍在雁峰区的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参加了衡阳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科目口径与衡阳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不低于2015年衡阳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3.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4.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雁峰区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六、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区教文体局、辖区内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区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二)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学籍表到雁峰区教文体局报名。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5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专业方向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
每个考生可在计划所确定专业方向内选报1个专业方向为直接志愿,不得将其余两个专业方向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三)毕业学校初审推荐
《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经核查,该生户籍雁峰区,系我校 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意推荐”,并于2015年6月12日下午5:30前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推荐上报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四)区文体局初选及市州教育局审核
1.区教文体局初选
区教文体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在填报了志愿的所有考生中,首先依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1:3的比例分专业方向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
区教文体局将各类参加综合测试的全部初选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 3个工作日,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7月8日前,区教文体局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初选考生名单及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2.市州教育局审核
市州教育局根据前述的有关规定,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初选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备案(含电子文档),同时抄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市州为单位,由市州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2015年,全省统一的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 15日;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综合测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与市州教育局商定后,由市州教育局通知考生。
笔试和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笔试组考及考务工作以市州教育局为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协助。
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专业方向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和专业发展潜质测试。
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心素质等5个方面,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参加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情形以下简称“综合测试合格”。
专业发展潜质测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5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面试记载表》,经衡阳市 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制定。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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