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我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雁峰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此次发放对象,做到认真摸排,严格审核,做到不漏人、不虚报,并按照规定将发放对象名单在村委会、卫生院、乡镇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区党政门户网进行了层层公示,确保了发放对象的公开、公正。
经统计我区第一批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曾连续从事村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年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费领取发放对象共计32名,区社保局已在4月份将此项补助发放到乡村医生的社保账户上。这一政策的实施,稳定了农村乡医队伍,为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享受持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