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和衡阳市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名制数据库,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雁峰区委编办全面启动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工作。本次雁峰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区编办重点抓好"五环节"有序开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组织整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核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库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二、群众监督。各单位在核查期间要在指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公示信息不得上传互联网或以其他不恰当方式对外公开,公示期满后要及时撤除有关信息。
三、数据比对。各单位就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主要数据,分别与同级组织、财政、人社部门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其中,编办、组织部门负责机构编制数据与干部配备情况的比对;编办、财政部门负责机构编制数据与预算单位信息的比对;编办、人社部门负责机构编制数据与参保信息的比对。
四、实地核实。区委编办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30%,重点检查"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即机构设置与批复文件、核定编制与实有人员、核定领导职数与实际配备相对应情况。实地核实可以集中对账,也可现场查验。
五、数据更新。对在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及时查缺补漏、校正勘误、规范填报,并按核查标准时点更新数据、汇总上报。
(旷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