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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利剑护蕾】雁峰检察:让每一朵花儿都向阳而开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民族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雁峰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依托“雏雁高飞”未检工作室,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持续推动“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没想到我才提的意见建议,这么快就有了回应。”3月29日,雁峰区人大代表张军在受邀参加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区人大代表建议事项办理答复会”时感慨道。

不久前,区人大代表在雁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收到代表意见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办案组针对意见和建议总结梳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开展了区人大代表建议事项办理答复会。

会上,区检察院汇报了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汇报后,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表示肯定,也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职责;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方式,提高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区检察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答复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会前,区人大代表一行参观了“雏雁高飞”未检工作室,听取了未检专干对心理疏导室、亲职教育室、谈话室等多个区域的介绍,近距离感受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司法温度。

3月29日,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走进奇峰小学,为该校150名学生上了一堂“和谐校园——反校园欺凌”的主题法治课。

“犯罪时未满十四周岁,不再是免罪金牌!”“面对校园欺凌不能软弱退缩,该报警一定要报警,只有敢于斗争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校园欺凌……”课堂上,讲解员紧扣社会热点,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欺凌同学的代价、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四个方面进行授课,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当沉默的受害者,也不当残忍的欺凌者,更不当冷漠的旁观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校园欺凌说不,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一句句坚定的誓言回荡在校园。授课结束后,全体师生举起右手庄严宣誓,让法治的种子在每一个人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今年以来,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6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覆盖师生2000余人。

2月26日,雁峰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区检察院、区公安局、街道等单位组成检查组,监督相关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对辖区内宾馆、网吧、私人影院等重点场所开展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台账、抽查消费者年龄等方式,当场核查登记信息情况,同时还向娱乐场所经营者、工作人员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个别场所存在的填写缺失和登记不详尽、不规范等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会签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

播一片法治种子,开一片幸福之花。下一步,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要求,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在教育预防、打击整治、多元救助等方面多点发力,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彰显检察担当。

(作者 胡婕妮 刘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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