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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共青团雁峰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314日至531日,区委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2024625日,区委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团区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团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区委书记朱素莹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团区委副书记凌芬同志担任副组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团区委副书记凌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整改工作的联络协调、台账管理、跟踪督促、收集汇总、对账销号等工作并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区委巡察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团区委书记朱素莹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领导带头整改,全员参与整改,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团区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抓实抓细整改任务,高质量落实到位。

截至12月30日,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件,已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问题1:理论学习未走深走实。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无相关学习记录。二是组织团干主题教育学习不到位。未按《面向全区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在团支部范围内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团区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团区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将各基层团组织2023年已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台账进行了整理归档,依托"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今年以来,联合衡阳师范学院、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到衡阳市红色故事体验馆开展"青春正奋斗 青雁促旅发"主题团日活动4场,引导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至2023年每年只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未按规定每年至少研究两次。二是"三审制"把关不严。团区委将待发稿件发在微信群里,领导口头同意就直接发布,未严格履行"三审制"。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出台了《团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制定《共青团雁峰区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成立团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区委书记朱素莹任组长,团区委副书记凌芬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分解,推动工作落实,并积极开展分析研判。今年以来已开展2次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议,并指定专人如实、准确地记录会议,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会议1次;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管理"青春雁峰"团属新媒体阵地,健全完善《共青团雁峰区委网络新闻及新媒体三审制》,严格执行"三审制"纸质签字审核,各审查环节的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团区委新闻通讯稿审核表》,由专人负责公众号信息发布,把牢信息发布出口。

3.问题3:履职尽责有差距。一是抓工作督促落实力度不够。2023年4月团市委安排发展团员工作,团区委安排各镇街后一直没有跟踪督促,造成了工作滞后。二是推动中心工作谋划不够、促进不力。团区委作为旅发大会筹备工作组成员单位,在2024年年初"最美推荐官"招募活动,因宣传发动不力,致使群众报名积极性不高,工作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出台了《共青团雁峰区委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2024年雁峰共青团工作总体思路,统筹规划全年共青团工作。下发《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全区发展团员工作的提示》,召开2024年雁峰区团员发展工作调度会,提前部署做好新发展团员摸底工作,突出培训和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程序,今年12月前已完成新发展团员7名;二是根据省委宣传部相关文件要求,暂停"最美"类推荐评选活动,并在之后工作中举一反三,注重方式方法,加大对相关活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提高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在全区开展旅发大会志愿者及解说员招募工作,共招募志愿者50余名,讲解员20余名。通过精准设置岗位、编制工作手册、开展集中培训、实地演练等措施,为南岳第一峰廻雁峰景区、中山南路历史文化街区、市府路美食文化街区、古汉中药康养旅游基地等重点观摩项目提供了优质的讲解及志愿服务。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问题4: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及时更新,廉政谈话对象单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2021年3月-2023年12月谈话内容均是"工作履职要求、纪律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制定《共青团雁峰区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团区委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和研讨内容纳入《2024年团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共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庆中秋迎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基层团组织书记开展节前廉政谈话,不断压实廉政责任,持续推动谈心谈话工作落实落细。

5.问题5:未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存在加班用餐超标的现象。如2021年6月,4人加班用餐消费300元,超标14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制定完善了《团区委财务管理制度》《共青团雁峰区委员会厉行节约管理制度》,明确细化财务报账的凭证附件和签领手续,2024年7月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衡财行[2018]467号)文件精神,退还了超标部分140元,于2024年12月11日存入团区委对公账户,对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并在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财务审核把关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才可报销,对报账清单不齐、资料不规范、超标准报销的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6.问题6: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无发票报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2021年党史故事大赛发放评委、主持人、礼仪费用6500元,宣传费用600元,"2035,你在哪里主题宣讲"评委费1600元,现金发放青年之家报道费用200元,以上均无发票报账。二是未按规定进入电子卖场采购。违反《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未按规定进入电子卖场采购或电子卖场手续不完善,部分采购验收单未填写意见,验收单位和验收时间,验收未签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范报销发票审核流程件,并明确今后在发放劳务费前要求其本人必须到税务部门开具相关劳务发票及缴纳个税,并将相关资料作为财务报账附件;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提醒,明确专人负责政采云电子卖场的管理,按规定做好用户账号、工作流程及操作权限的配置维护。

7.问题7:团费收缴管理不严。团区委对于全区团费收缴底数不清,未及时足额收缴,未定期开展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督查检查,收缴的团费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管。如天马山街道2021年仅一人缴纳团费,雁峰街道近三年未缴纳团费,部分区直部门2024年才补缴2023年团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我委在巡察期间已将团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整改,5月8日召开了团费收缴管理工作专项部署会,组织基层团组织书记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湘团发〔2023〕15号)等文件,并督促个别未缴纳团费的基层团组织进行了团费补缴,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大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力度,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团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问题8: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党员"一会五评""党员自评"过于简单,无党员互评和支部讲评,"一会五评"流于形式,2023年未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二是党建资料不全。2024年党组织基本情况表登记空缺,无党员名册,无主题党日活动签到。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认真落实"一会五评"、"党员自评"制度,确保不走过场,要求支部党员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及时分类整理、汇总材料。二是安排专人对党组织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花名册等党建资料信息台账录入进行了迅速完善,及时做好主题党日签到,并在今年8月份组织分管党建领导及党建专干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建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

9.问题9:兼(挂)职作用发挥不明显。团区委挂职副书记肖洒、兼职副书记尹春城工作参与度不高,在重要事项决策和重点工作推进中发挥作用不够,对单位日常工作参与不多,未发挥兼(挂)职实效。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制定《关于2024年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分工情况的通知》,对兼(挂)职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要求兼(挂)职副书记列席班子会议并参与团区委"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讨论,组织兼(挂)职副书记积极参与共青团雁峰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五四活动、庆六一关爱慰问、防溺水宣传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参与力度,确保常态化发挥作用。

10.问题10:内控机制有待健全。一是保密工作不严谨。存在未制定保密制度,保密文件收文管理不严、单位未设置保密柜等问题。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个别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未经会议研讨制订,没有落款日期,具体适用时间不明确,无学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21年12月召开少代会未进行会前研究。三是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本有撕毁和留白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团区委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和权限,团区委书记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2024年8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按保密管理制度要求购买专用密件登记本,对收到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将涉密文件与普通文件分柜保存,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将相关保密文件存放至保密柜。二是修订完善《团区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团区委学习制度》《团区委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召开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班子会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主动接受监督指导。三是对会议记录本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确保会议记录本不存在遗漏会议内容的情况,严格规范各类会议、学习记录,明确专人记录、专人管理,分管领导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记录工作审核监督,严禁出现撕毁、留白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政治方向,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2.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初见成效的做到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建章立制,将整收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3.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这次巡察整改与团区委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共青团改革发展上见到新成效,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雁峰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340518;电子邮箱:yfqtw305@163.com。



                  共青团雁峰区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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