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信(电)×430000201811****21号和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五X430000201811****47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现就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1、衡阳市雁峰区省道214线至衡南县的湘江岸边混凝土工厂等数十家工厂废水直排湘江,水污染严重(X430000201811****21号)。
2、衡阳市邦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S214线沿湘江上游近5公里处有7处搅拌场、砂场、水泥厂,污染河流,影响居民饮水问题(X430000201811****47)。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信×430000201811****21号,反映雁峰区省道214线湘江岸边数十家工厂废水直排湘江环境举报问题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政府办牵头召集区住建局、岳屏镇政府、环保雁峰分局速速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对S214线沿河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逐个调查核实。2018年11月5日上午,区住建局、岳屏镇政府、环保雁峰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S214线沿河五家混凝土搅拌站(衡阳市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衡阳衡洲仕君建材有限公司、衡阳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衡阳市盛创混凝土有限公司)、二家化工企业(衡阳市邦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衡阳市萤光化工有限公司)、二家砂场(衡阳市裕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岳屏砂场)污染处理设施设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调查。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沿河五家混凝土搅拌公司无搅拌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只是泵车冲洗水、冲洗设备及地面水和生活废水,而泵车冲洗水经沙石分离机水沙分离后,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不外排,冲洗设备及地面水经场内收集沟汇集后回抽至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也未外排。仅只有生活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通过总排污口排入湘江。二家砂场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二家化工企业,萤光化工实际是一个仓储企业,只作少量酸液稀释,没有生产废水外排。而邦友化工建有一套日处理废水量1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现每天实际处理生产废水60吨左右,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并经检测合格后,再向外排放。
综上调查核实,沿河企业有废水排放问题属实,但废水直排湘江问题不属实。一沿河五家混凝土企业无搅拌工艺废水产生,场内地面冲洗废水也经收集回用不外排;外排的仅只是生活废水和山雨水;二萤光化工是一家仓储企业,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不存在废水排放问题;三邦友化工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再排放,也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四裕华建材和岳屏砂场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同时,据沿河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表明,污染因子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其他环境问题,如岳屏砂场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废水收集不彻底和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废水收集不完善问题。
三、查处整改情况及目前现状
1、查处整改情况。一针对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大门处,存在的少量地面洒水从高处流向低处马路上的问题,当天区住建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洒水流出对场外马路造成影响。已在大门口修建收集沟,将地面洒水收集进沉淀池回用,解决了地面洒水流出对场外马路造成的影响。二岳屏砂场尚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砂场建设指挥部负责牵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针对砂场存在的场内废水收集不彻底,有部分场内废水(冲地和机制砂堆放处的渗出水)流入雨水沟,排入外环境问题,环保雁峰分局已于2018年10月31日就分别对二个标段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雁环责停字[2018 ]14、15号),责令二个标段立即停止生产,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好整改方案,立即启动整改工作。2019年,区政府通过与市政府及省市资规、生环、林业部门的多方沟通协调,省林业局对岳屏砂场林地问题作出罚款90万元处理后,批准其林地使用手续,岳屏砂场取得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年9月27日,岳屏砂场获得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雁峰区岳屏砂场年生产90万吨机制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复。同时,添置四台脱水回收一体机,通过脱水回用降低制砂生产环节的废水排放量,并对相关废水收集池进行开挖扩建,筑设挡水堰将场内排水沟与雨水排污沟进行封堵隔断,有效防止了场内含泥废水排入雨水排水系统。同时将生产区用于废水泵送的塑胶管进行固定填理,确保了对生产作业废水排放收集的有效性监控。
2、目前现状。针对雁峰区S214沿河企业重复投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区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责任部门的重点管控区域,曾多次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沿河混凝土等行业进行巡查督察,均未发现废水直排湘江问题。此次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整改销号工作,2020年10月14日下午,区政府副县级领导宁资军组织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岳屏镇、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等部门领导就投诉反映的问题,对S214沿河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水排放情况开展了督查工作。经督查核实,一沿河五家混凝土企业均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收集沟收集汇入废水收集沉淀池,然后通过水泵回抽至搅拌楼循环使用,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二岳屏砂场二个标段虽未开工生产,处于停产状态,但场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且原排污口已封堵,无生产废水外排口;三邦友化工已全部停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
四、下一步工作
为加强雁峰区沿河企业的环境管理,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沿河企业进行巡查督察,有效的掌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湘江水环境安全。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加联合执法的巡查频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确保不反复、不反弹。
经办人:陈钦,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574798002。
朱小清,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15200701668。
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