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根据衡阳雁峰雅韩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申请,因衡阳雁峰雅韩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商标被他人进行申请注册,现申请将该诊所更名为衡阳雁峰鑫雅韩医疗美容门诊部。我局依法受理了其变更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9号)相关规定,现将该机构更名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医疗机构名称更名为衡阳雁峰鑫雅韩医疗美容门诊部;其他不变。
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局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核发。 监督电话:0734-8213477。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