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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现拟对衡阳市雁峰区爱民路89号“爱民苑”小区吴*恒、周*两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不动产转移登记(分户),根据《衡阳市城区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行“两分离、三集中”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给予公示。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进行登记。
附人员名单:
姓名 | 房号 | 面积(㎡) | 身份证号码 |
吴*恒 | 1002 | 70.89 | 430406********1518 |
周* | 506 | 117.88 | 430403********1534 |
公告单位:中共雁峰区集中化解房地产
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组临时
支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