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发展乡村车间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衡办〔2022〕18号)文件要求,经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部门联合审核及现场查验确认,现将2022年雁峰区第一批乡村车间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9月1日-9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雁峰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734-8142015
电子邮箱:yanfengquxczxj@163.com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附件:衡阳市 雁峰 区乡村车间建设情况认定表
衡阳市雁峰区乡村车间建设情况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