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雁峰区医疗机构医药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09:17:29
来源:雁峰区卫健局

各医药企业:

为遴选2022年至2023年度雁峰区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顺利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年)7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017)1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1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0〕12号)文件,我局将开展医药配送企业报名工作,请各企业按照要求前来办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是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入围企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或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报名遴选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具备及时、足量的配送产品的物流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六)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能够严格执行湖南省网上采购配送政策,承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主动接受考核管理;

(七)配送企业还需承担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具备区乡村一体化配送能力。

二、材料要求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湖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样表)和印章备案登记表;

6.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和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7. 公司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

8.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9. 所需提供材料属于复印件的要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工作日)。

报名地址:雁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送达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0734-8213477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核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与局纪检干事对药品配送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再报雁峰区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对初审入围名单进行公示。

(二)组织评审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在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开展评审工作。对原配送企业,按照《雁峰区药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反馈表》(见附件2)进行评审;对新参与的医药企业,依据雁峰区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现场考察的结果进行评审;综合以上两项评审,选择评价高的企业为“雁峰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拟配送企业”。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请按照要求和模板准备,不得改动,统一使用A4纸,逐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并按照模板顺序胶装成册。

(二)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内容上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盖。

(三)报名材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照报名时间现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届满后不再受理企业报名。

(四)报名材料中的关键性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配送企业报名承诺书不予补充和修改,其他非关键性材料有错误或不完整的,企业可在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公示不通过的企业,不再接收补充材料,可在下年度报名时间重新办理报名。

(五)接收企业报名材料后,按照流程予以处理,办理结果在【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如报名工作有变化和报名材料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网站【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关注信息。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雁峰区药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反馈表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雁峰区药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反馈表

医药公司名称


医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是否存在不正当

商业竞争行为

有(  )       无(  )

 

备注:若本项为有,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配送情况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情况

 

配送阶段

送货速度

满意  不满意

送货与药品计划相符

满意  不满意

补货及时准确

满意  不满意

 

配送

验收

阶段

药品外包装良好

满意  不满意

药品数量准确

满意  不满意

随货单与药品一致

满意  不满意

药品价格准确

满意  不满意

有效期合理

满意  不满意

业务员业务能力、服务态度

满意  不满意

应急配送能力

满意  不满意

 

考核

结果

考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