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23〕2号)、《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雁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二、配租对象
截至2025年2月20日,通过衡阳市城区公租房信息系统线上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共143户,其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46户。
三、分配模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根据配租对象及房源情况采取现场电脑摇号分配,统一由衡阳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分房摇号管理平台自动匹配顺序号和房源号的方式进行实物配租,所有房源只租不售,房源所在区域、面积、户型均以电脑摇号结果为准。
四、租金标准
1.核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楼梯房、电梯房租金标准均为每月1元/平方米。
2.核定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楼梯房租金标准为1楼、6楼每月2.5元/平方米,2楼至5楼每月3元/平方米;电梯房租金标准6楼以下(含6楼)为每月3元/平方米,7楼及以上为每月3.5元/平方米。
五、组织机构
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在雁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住建局牵头具体实施,相关镇(街道)、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工作。
六、分配原则
(一)严格准入原则。申请人必须经社区、镇(街道)、区住建局严格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参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配租对象名单及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或公示。摇号分配全程由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系统技术专家、公证人员、配租对象现场监督,全程摄像,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重点对象优先保障原则。①优抚对象 ②70岁以上老人 ③伤病残退役军人 ④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 ⑤消防救援人员 ⑥三级以上残疾人家庭 ⑦失独家庭 ⑧省部级以上劳模 ⑨见义勇为人员 ⑩年满18周岁孤儿 ⑪未成年三孩家庭 ⑫低收入家庭,上述重点对象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作为优先批摇号配租,优先批第一批摇号,以杨柳公租房小区电梯房和白沙二期、奇峰二期、雁南家园楼梯房小区一、二层低楼层房源予以保障。未纳入优先批保障家庭作为第二批摇号配租。
(四)差异化房源保障原则。申请家庭成员人数为1人的,先由电脑匹配杨柳公租房一室一厅户型,申请人员多于房源时,未匹配到的申请对象继续参与其它房源摇号。
七、工作流程
(一)线上审批资格认定。资格认定遵循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应保尽保的原则。一是由社区进行初审;二是由镇(街道)组织复审;三是通过衡阳市城区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四是区住建局在公租房信息系统和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系统审核通过的保障家庭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最终认定其资格。公示期间举报受理电话:0734-8227155 。
(二)保障对象自愿报名。通过审核进入轮候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由所在镇(街道)、社区负责将本次分房的信息通过书面征询等方式通知户主本人。保障家庭应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放弃、失联、死亡、取消等对象不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三)摇号分房
摇号时间:拟定于2025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公示结束后电话通知为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优先保障家庭,第二批为普通保障家庭,计划会期半天时间。
摇号地点:拟定于雁峰区机关会议中心。
摇号方式:本次分配摇号各项流程,由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在衡阳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分房摇号管理平台中进行。
摇号流程:
1.通过摇号系统随机选取2名群众监督员,所有配租对象参加见证现场摇号。
2.优先保障对象摇号。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家庭人口是1人的优先保障配租对象摇号,由摇号系统在杨柳公租房一室一厅户型31套房源中随机确定。
第二轮为家庭人口是2人以上的优先保障配租对象摇号,由摇号系统在杨柳公租房小区电梯房和白沙二期、奇峰二期、雁南家园楼梯房小区一、二层低楼层房源共54套房屋中随机确定。
未匹配到的剩余房源进入到第二批次房源继续摇号;
3.普通保障家庭进行摇号。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由摇号系统摇取普通保障配租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顺序号,按顺序号随机摇取杨柳公租房一室一厅户型剩余房源。剩余未摇中的1人户普通保障家庭加入第二轮摇号。
第二轮,未摇取到杨柳公租房一室一厅的家庭人口为1人的普通保障家的和家庭人口为2人以上的普通保障家庭,在剩余房源中随机摇号。
4.公证处、群众代表、计算机操作人员和区住保中心签字确认摇号结果;
5.公证人员现场公布电脑摇号配租结果。
(五)交房入住
区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房源分配摇号结果进行公示,经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同意后,分配对象持相关证件到配租小区签订租房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八、职责分工
(一)区纪委监委
负责对区公租房配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接收并受理公租房配租工作中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的线索举报,查处公租房配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二)区委政法委
负责城市见义勇为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的资格核定。
(三)区残联
负责申报对象中“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家庭的资格核定。
(四)区民政局
负责核定年满18周岁的孤儿、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城镇特困户及城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
(五)区住建局
1.负责所有申请对象的名单核定;
2.负责起草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书材料;
3.负责牵头组织镇(街道)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对象的名单核定;
4.负责核实拟配租房源;
5.负责聘请摄像人员对摇号分配过程进行全程摄像;
6.负责协调摇号分配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六)区审计局
负责对公租房分配相关工作进行审计。
(七)区卫健局
负责核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名单。
(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伤病残退休军人及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审核。
(九)镇(街道)
1.负责申报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初审;
2.负责配租对象初审名单、终审名单的疑点排查及举报核查;
3.负责本镇(街道)重点对象的摸底上报;
4.负责组织配租对象到现场见证摇号;
5.配合维护摇号现场秩序和其它相关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一项惠及住房困难家庭的民心工程,区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
(二)周密组织,加强协作。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要切实加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有序平稳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确保公平,加强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雁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