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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 ||||||||||||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5年3月5日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 或“双随机” 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验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于跨部门联合检查 (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检查对象类别 | 检查对象 信用+风险 综合评价等级 | 备注 |
1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 网吧、酒吧、KTV等重点场所 |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3.招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的技术工种工作; 4.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5.向被录取人员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或者以其他形式收取财物,或者强迫被录用人员集资入股; 6.扣押被录用人员身份证等证件; 7.违反国家规定,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录用的标准; 8.残疾人可以从事的工种或岗位,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残疾人; 9.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招用童工。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2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
2 |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 制造业、服务业企业 | 1.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5.安排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九十天; 6.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7.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8.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2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
3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补偿的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八条。 | 建筑工程类项目 |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3.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2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
4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 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或者 个体工商户 | 1.不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不按国家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 4.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2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
5 | 职业介绍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 职业介绍结构 | 1.超出职业介绍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2.以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 3.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 5.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职业介绍许可证。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
6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1.发布虚假培训信息; 2.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职业培训许可证; 4.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职业培训许可证; 5.恶意终止培训、抽逃或者挪用职业培训经费。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
7 |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 |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 1.超出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 2.严重违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或者降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3.伪造、变造、买卖职业资格证书。 | 根据实际需要 | 日常巡视检查、定期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 | 1次/年 | 劳动监察股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