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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雁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
2.编制《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3.编制《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框架》;
4.编制《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5.其他上级要求的有关"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材料和为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
提交的最终成果:《雁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电子版及纸质版200份。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由申请单位在方案中列明,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应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4.成立不少于5人的编制组,编制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编制组主要成员须对衡阳市、雁峰区现状有较深了解,熟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能及时响应工作需求,对承担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有关时序要求,高质高效完成走访调研和《规划基本思路》、《规划纲要框架》、《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直至项目有关报告通过有关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
六、工作要求
1.规划编制必须牢牢把握国家宏观导向,比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等。
2.规划编制必须牢牢把握衡阳市情况和雁峰区发展实际,把雁峰区区域条件、优势特点及基础现状作为研究的根本基点,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力求从雁峰区发展诉求和群众期盼实际出发,提出符合客观规律、契合雁峰区实际、反映群众意愿的发展思路以及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
3.规划编制必须牢牢把握规划编制需求,确定研究框架,突出研究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结论对策,得出的观点、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有支撑。
4.规划编制必须及时有效跟采购人及时沟通,按照要求作必要修改,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提交评审。
5.其它相关要求按采购人现实工作需要另行约定。
七、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如实填写《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胶订密封,一式3份),在2025年4月24日上午12时前,当面交到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李紫洁,联系电话:0734-8799152。
八、选择方式
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从申请单位的资质能力、服务方案、以往相关业绩、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九、其他说明
1.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编制成果知识产权归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3.报请单位不得低于3家,低于3家则取消遴选程序。
4.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特此公告。
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