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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曦在雁峰区蒸阳南路雁峰公园南门右侧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崔*曦在雁峰区蒸阳南路雁峰公园南门右侧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序号处罚决定日期企业名称(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罚款金额(元)备注
12025年4月7日崔*曦雁罚决字〔2025〕2号雁峰区蒸阳南路雁峰公园南门右侧违规占用城市道路《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罚款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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