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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曦在雁峰区蒸阳南路雁峰公园南门右侧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崔*曦在雁峰区蒸阳南路雁峰公园南门右侧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企业名称(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元) | 备注 |
1 | 2025年4月7日 | 崔*曦 | 雁罚决字〔2025〕2号 | 雁峰区蒸阳南路雁峰公园南门右侧违规占用城市道路 |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罚款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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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责任部门: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