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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4]33号)文件,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区人社局复审的程序,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1名就业困难人员拟按程序再次安置到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拟再次安置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7天),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方式:0734-8222805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