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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依据湘人社发[2018]47号、湘人社函[2021]12 号、湘财社〔2024〕33 号等文件规定审核,现就衡阳市**培训学校培训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第8期夏*婷(身份证号:430****00807260049)、第9期廖*祺(身份证号:430****00703100036)、六类人员第10期方*格(430****00411270188)等99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合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其中创业模拟实训培训补贴标准1500元/人次,享受此补贴标准人数69人次,小计103500元;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1500元/人次,享受此补贴标准人数30人次,小计¥45000元;合计148500元)。对此事项予以公示,期限7天。
期间,凡发现以上单位、个人申请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可与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34-8222805或8799185)。
附件: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创业培训课程安排表
第八期:创业培训课程安排表
第九期:创业培训课程安排表
第十期:创业培训课程安排表
雁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