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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注销该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核发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雁峰区黄茶岭街道沈运安村卫生室;
地址:雁峰区黄茶岭街道高兴村;
法定代表人:沈运安;
主要负责人:沈运安;
登记号:32600022343040617D6002;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特此公告。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