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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药控股(衡阳)有限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注销的公告



上药控股(衡阳)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申请,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雁人社特殊工时许决字〔2024〕1号的许可决定,许可期限:2024年6月26日-2025年6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被许可人未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许可期限现已届满。经研究决定,本行政机关依法注销其行政许可,特此公告。

如对本决定不服,被许可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雁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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