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雁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15:40:40
来源:雁峰区人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及衡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我局于20262月组织专家人员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估。根据办学质量评估细则要求,现将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5度办学质量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办学质量评估结果

2025年度雁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合格单位:

衡阳市雁峰区亚泰培训学校

衡阳市雁峰区坤灿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律,依法诚信办学,狠抓内涵建设,促进雁峰区民办培训机构事业发展。必须持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开展培训,不得超核准范围招生办学,严禁以"挂靠""加盟"等形式变相转让、出租办学资质。授课教师具备对应职业(工种)的教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课程需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教学大纲要求建立健全学员学籍档案、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等资料,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二)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做好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需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用电线路、燃气设施、实训设备等风险点,建立隐患台账并闭环整改;每季度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及逃生技能。实训车间、学员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需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实训动火作业需落实专人现场监护。

(三)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加强常态化开展防诈骗宣传,提醒学员及家长警惕培训贷、虚假中奖等诈骗行为建立学员信息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出售学员个人信息,学员信息档案需加密存储、专人管理。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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