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19 10:43:39
来源:雁峰区消防救援局

各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湘消函〔2023〕19号)及《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1号)、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消发〔2022〕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雁峰区纳入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3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职责,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完善消防档案,强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发生变动应及时向消防救援局及时报备。

三、未纳入市区两级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监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作为一般单位纳入“双随机”系统实行抽查监督。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重点对本行业内单位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附件:雁峰区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衡阳市雁峰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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