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青年就业见习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 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微信工作群、口头和书面通告等方式发动、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区党政门户网公示等程序,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16家企事业单位认定为2026年度雁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名单见附件1)及取消8家审核未通过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名单见附件2)。
希望各青年就业见习单位从实际出发,积极拓展并合理安排适合青年就业的岗位,及时与见习对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及时在系统内记录见习对象上岗时间,上传见习协议备查。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