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区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衡阳恒济综合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衡阳恒济综合医院存在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区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雁医保处字〔2026〕7号),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818.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