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07 16:49:26
来源:雁峰区教育局


为保证2026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衡阳市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雁峰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在我区受理范围之内: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雁峰区(含白沙工业园);

2.申请人在雁峰区(含白沙工业园)居住,并持有有效期内的雁峰区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雁峰区行政区域内(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4.申请人为雁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凭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选择在我区申请认定;

5.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应届毕业生仅在2026年第一批次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2026年第二批次需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雁峰区行政区域内(含白沙工业园)。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专升本在读学生以专科学历进行申请,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进行申请)。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获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凡在雁峰区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自行选择衡阳市华程医院或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白底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近期免冠照片须与此次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及预申请递交的办理教师资格证照片一致,粘贴的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骑缝章。

体检时间:第一批次为2026年5月9日—6月23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体检医院:

(1)衡阳市华程医院:位于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可乘坐101,103,104,105,112,156,158,161路公交车到新大桥站(船山大桥)——往西步行250米至衡阳华程医院,联系电话0734-8205378;

(2)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衡阳市黄白路65号,可乘坐103,139,142,125路到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4-2413581。

体检要求:

(1)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3)体检表由指定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申请人本人带走,并在现场确认时交至本认定机构。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第一批次为2026年5月11日9:00—6月23日17:00。

(2)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选择"衡阳市雁峰区教育局"。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6)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2.现场确认

(1)符合我区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雁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次为2026年6月24日9:00—2026年6月30日17:00(双休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内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6号教育窗口,市内可乘坐117、168、109、182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下车即可。上班时间:0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0734-8535404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全部带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原件(户籍地为雁峰区)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地为雁峰区)。雁峰区行政区域内高校学生(仅指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可在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及体检报告粘贴的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后四位数字。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结论且盖章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微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线下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上传(需提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注: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复印件。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现场认定流程

(1)取号

到雁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取号。

(2)核验材料

按照取号顺序到二楼大厅E6号窗口核验相关证件,登记领取方式(如选择邮寄则在地址处填好详细地址,如选择自取则在地址处写"自取")。

(3)将参加今年教师招聘的申请人可向现场工作人员申请领取"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

4.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5.颁发证书

雁峰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雁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有"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1)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雁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6号窗口,具体领证时间再另行通知;

(2)邮寄: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邮件收到后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邮费。邮寄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或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退回的,则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相关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提交材料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雁峰区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7.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申请人自费将照片寄至本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8.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事项的办理说明。

(1)补办教师资格证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者错误的须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备案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2)。

(3)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内容见附件3),并持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证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补表用)、身份证到雁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雁峰区政府办公楼八楼南824室),按照补证补表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六、咨询方式

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4—8535404



附件: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_45782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_46662附件2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_70909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雁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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