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对终止医保定点协议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举报电话:0734-8139382;来信来访地址:雁峰区人民政府北829办公室。
序号
机构医保编码
现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名称)
地址
状态
1
P43040601079
衡阳市康声大药房
衡阳市雁峰区金果路4号
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