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可以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转让富余排污权,可自行储备,也可自愿放弃。
现根据上述规定,拟对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发分公司)富余排污权指标予以无偿收回。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8799055
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东814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污染物 排污权指标 | 收回排污权 指标原因 |
1 | 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发分公司) | 化学需氧量0.54吨 氨氮0.08吨 | 企业自愿放弃排污 权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