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28 10:36:39
来源:雁峰区民政局

雁民提复20261号(B类)

 

刘超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雁峰区创新推行“物业+养老”融合服务模式的提案》已收悉。提案紧扣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痛点难点,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阐述了“物业+养老”模式的核心优势,并从顶层设计、分类试点、资源整合、监管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务实可行的实施建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区民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发展“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的工作基础与现实机遇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治理创新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家、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14家、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1个,全区拥有养老机构10家(公办1家、民办9家),入住老人589人,民办机构平均入住率接近80%,已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特别是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我区探索形成“三改融合”的“雁峰模式”,累计完成超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有效改善了公共空间,为养老服务的嵌入式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养老助餐服务方面,全区已建成养老助餐点8个,均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部分助餐点已实现收支平衡。

202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并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内容。同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的目标-。这些顶层设计为我区创新推行“物业+养老”融合模式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与此同时,上海、江苏等地在“物业+养老”领域先行先试,积累了有益经验。上海市普陀区推行“10+X”养老服务套餐,物业化身养老服务“前哨站”;杨浦区制定试点方案,实现12个街道试点全覆盖,推出“258元服务包”“93元暖心包”等个性化套餐;无锡物业企业推出付费式居家养老套餐,重复购买率高达70%。这些实践表明,“物业+养老”模式完全有条件在雁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关于顶层设计与政策保障方面

您在提案中提出将“物业+养老”纳入战略规划、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政策供给等建议,我们完全赞同。

(一)纳入战略规划方面。我局将积极协调区发改局,在编制《雁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时,将“全面推广‘物业+养老’社区服务模式”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核心创新举措予以明确纳入,赋予其长期战略定位。

(二)建立联动机制方面。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区民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联合成立“物业+养老”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健全常态化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模式推广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打通行业管理壁垒,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政策供给方面。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雁峰区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的资质要求、服务规范、扶持政策和监管办法。同时,整合现有养老、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培训等专项资金,探索设立区级“物业+养老”专项引导基金,在社区配建用房、公共空间利用、相关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为模式推广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三、关于分类试点与分层推进方面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高端引领型、普惠主力型、托底覆盖型三个层次试点的建议,体现了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的工作思路,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高端引领型试点。我局将联合区住建局,在全区范围内选取1—2家服务基础好、业主支付意愿较强的品牌物业小区作为试点,支持其打造“一站式”高品质养老服务中心。鼓励物业企业与专业养老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市场化、会员制的高端康养服务包,打造可盈利、可复制的商业模式标杆。

(二)普惠主力型试点。这是模式推广的重点领域。我局将选取3—5个“红色物业”基础好、社区组织力强的已改造老旧小区,推行“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养老机构”联营模式,重点提供普惠性的助餐、日托、巡访和应急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与可持续性。借鉴上海普陀区做法,可探索建立“10+X”养老服务套餐,让物业真正成为“银发守护者”。

(三)托底覆盖型试点。对于无物业散居楼栋片区,将通过“片区打包、引入准物业”或“社区托管”等方式,由街道社区牵头,联合公益组织或邻近物业企业,优先提供政府购买的“安全巡防”和“紧急呼叫”等基础安全保障服务,确保养老服务不留死角。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南京、无锡等地试点经验表明,“物业+养老”需要处理好专业性与可及性的关系。一些物业企业因直接触碰高技能养老服务而面临困境,而探索出“物业搭台、专业唱戏”合作模式的企业则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局将充分吸取这些经验教训,在试点推选中特别注意引导物业企业与专业养老机构的优势互补、分工协作。

四、关于资源整合与协同共治方面

您在提案中提出强化党建引领、促进专业力量介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建议,我们深表认同。

(一)强化党建引领与社区协同。近年来,我区在基层治理中探索形成了“红色物业”经验,雨花亭社区通过“党建+网格”模式,搭建“逢四说事”平台,有效解决了旧改中的矛盾纠纷。我局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红色物业”内涵,将养老服务质量纳入小区党支部和物业企业党组织的考评范畴。利用“逢四说事”等成熟议事平台,定期组织老人家属、业委会、物业、服务机构协商解决具体问题,形成“党建引领、社区搭台、多方唱戏”的共治格局。

(二)促进专业力量深度介入。我局将推动建立“物业养老管家”资格认证培训体系,联合本地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物业从业人员开展养老护理知识与技能的专项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的为老服务能力。同时,积极推动物业企业与专业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引导社会力量与金融支持。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区社会组织与志愿者队伍,探索“银龄互助”模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积极协调对接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居家社区养老的意外险、护理险产品,探索“服务+保险”集成方案,分散运营风险,提升老年人的支付能力。

五、关于监管体系与服务规范方面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标准规范、实施信用评价、强化智慧监督、畅通投诉渠道等建议,对于确保“物业+养老”模式的长效规范运行至关重要。

(一)建立标准与规范体系。我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加快制定《雁峰区物业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人员资质、收费原则、安全底线、纠纷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物业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提供清晰遵循。同时,推行“服务清单明码标价、服务合同统一备案”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实施动态信用评价与分级监管。将养老服务履行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由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社区代表及老年人代表共同参与的多维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红黑榜”公示和分级分类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

(三)强化智慧化全程监督。依托我区已全面建成的“安联网”平台,要求提供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将主要服务项目、巡访记录、应急处理等数据接入平台,实现“线上可查、过程可溯、质量可评”。鼓励推广使用一键呼叫、智能感知等设备,积极与区级智慧养老平台对接,将报警信息同步至平台和物业中心,实现智慧监督与智慧服务的有机融合。

(四)畅通投诉与退出渠道。在街道和区级层面设立并公开专门的监督投诉热线与平台,建立清晰的投诉响应、调解和处置流程。同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或中断养老服务的应急预案和承接过渡办法,确保服务不中断、责任不落空,以制度保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物业+养老”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争取将“物业+养老”模式推广纳入全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凝聚工作合力。

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我局将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分类施策、务求实效”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方案,确保“物业+养老”模式在雁峰区落地见效。对试点过程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将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雁峰方案”,力争在全市乃至全省树立标杆。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这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雁峰区民政局

2026年5月7日

 

责任领导:黄昕                 具体承办人:吴利军 

联系电话:17726155353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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