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雁卫医罚决[2023]06
雁峰区黄茶岭街道沈运安村卫生室
沈运安
沈运安村卫生室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医疗废物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人民币5100元,责令改正
2023-7-25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