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雁峰区制定了《雁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雁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旨在通过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二、《方案》基本原则
(一)统一受理、规范服务。通过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受理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服务高效。
(二)分类审批、权责清晰。后台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进行分类审批,确保审批专业、权责明确、监管到位。
(三)协同联动、数据共享。依托湖南省"一网通办"平台、湘易办APP等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归集与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
三、《方案》工作要求
(一)窗口设置与功能分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按事项类型设置税务专区、社会管理区、市场准入区、社会服务区、不动产服务区、市政公用区、民生服务区、婚姻登记处等功能区域,确保服务覆盖全面、布局合理。
(二)人员配置与管理机制:在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区数据局参与窗口人员考核;市场准入及社会服务区临聘人员由区数据局统一管理、调配、考核及薪酬发放;其他人员(如见习生)按原渠道管理,服从区数据局统一调度。
(三)部门职责与协同机制:进驻部门须将事项受理权限移交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得自行收件;审批人员原则上为在编在岗人员,首席代表由审批服务股股长或审批负责人担任;入驻社会管理区部门需配合完成业务培训、政策解答、资料预审及审批反馈等工作。
四、《方案》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区数据局负责日常协调与推进,确保改革有序实施。
(二)强化技术保障。依托湖南省"一网通办"平台、湘易办APP、雁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等,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严格监督问责。通过电子监察、"好差评"系统、纪委监委执纪等方式,对改革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确保改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