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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和移民局 人员外派学习培训制度

 

水利和移民局人员外派学习培训制度

一、责任单位

办公室

二、责任人

主任,室相关工作人员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

四、内部职责范围

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各单位外派人员的资格审查

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外派人员学习培训的管理

五、办事程序

办公室制定下发外派学习培训文件,各部门按要求遴选对象,经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外派对象。外派人员学习培训结束后及时返岗服务,并汇报交流学习成果。

六、办事时限

60个工作

七、权力运行风险及防范措施

1.权力运行风险表现:外派学习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学习人员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学习后人员发挥作用不够。廉政风险点为三级风险。

2.防范措施:对外派学习人员严格把关,对其使用报销的差旅费按财务纪律严格审核,对学习后应制定相应的汇报交流制度。

八、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在考核评先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

1.违法工作纪律对不具备外派条件的进行外派,

2.对外派人员差旅费中应当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予以承担,

3.外派学习培训后,应当发挥相应作用的而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其他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在考核评先过程中,故意违规、违规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责任。

3.办公室内部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主任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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