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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建提复〔2020〕 4号 (B 类)


王磊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关于打通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堵点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当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纳入省、市民生实事考核范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区两级先后成立了工作专班,发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前期,我局根据《衡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雁峰区所有住宅小区进行意愿、可行性摸底,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印制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召开屋场恳谈会、发表新闻报导等方式定期深入基层加强宣传发动,将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等政策宣传到位普惠于民。

二、建立协调机制,妥善解决意愿征求难问题。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事宜下发至各城区以来,区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公示办理、矛盾协调等工作。现已建立健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密切协调有序推进中,助推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三、落实政府财政补贴制度。根据《衡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文件相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居民可根据楼层、户型等因素决定筹资,政府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原则,每台电梯补贴标准为:增设电梯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六至七层、八层及以上分别给予每台补贴8万元、10万元、1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城(园)区财政各承担50%。

四、强化监管制度,确保加装电梯安全高效。在加装电梯的申请及生产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在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房屋质量、地基及钢结构等技术环节上依规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依法出具各类评估报告,为加装电梯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同时,我局将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及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制度,现正在探索实行项目监理管理模式。从严要求第三技术服务公司,凡无资质、有不良信用的企业,将不采用技术服务,确保加装电梯安全、高效。

感谢您对雁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




责任领导:康俊武           具体承办人:王秋华

联系电话:0734-8602083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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