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建提复〔2022〕7号(B类)
胡广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衡阳市城区"断头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我区奇峰路一期(蒸湘南路至红湘南路)、奇峰路二期(蒸湘南路至蒸阳南路)、奇峰东路(白沙大道至金沙路)、铜桥路一期(蒸阳南路至白沙大道)、铜桥路二期(蒸湘南路至奇峰路)、铜桥路三期(蒸阳南路至蒸湘南路)已经列入了2022至2024年三年"断头路"建设计划,目前正由市相关部门以及平台公司按照计划推进相关建设工作。雁云路蒸阳南路至南二环段,由市住建局作为业主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后续会持续推进。其他红湘南路、茶园路等主次干道,也将会逐年逐步纳入建设计划。同时针对您提出的4点意见。我区一是会多储备、多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多渠道争取资金。二是我区征拆考核部分已归入我区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核中,随"五制一讲评"相关工作一同考核。三是我区集体土地征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13 号)、《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衡政办发20211号)、《市本级实施<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细则(试行)》(衡资源规划发I202113 号)等文件执行,切实保障百姓合法权益。四是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雁办发〔2020〕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意见》(雁办发〔2021〕2号)文件,建立了包含考核、征拆、激励、学习培训的考核激励机制,对我区的重点项目建设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责任领导:刘恒 具体承办人:康俊武
联系电话:8799240
公开情况:不宜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