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屏镇
  • 领导介绍
郑治林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李赟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工作。分管财税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 王海斌 党委副书记(兼职) 山林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 万国华 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城乡同治、环卫、环保、农业、交通、水利、经管工作;负责蒸湘南路配套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华鹏铁路器材扩改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两厢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衡桂高速公路管理处监控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跃林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南湖公园门面及车库分配工作,负责市纪委干部培训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陈焕 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主持政协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务公开。负责审核把关镇、村重大开支情况。负责幸福河改造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蒸湘南路配套用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群益路L线项目,负责衡山科技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雨母湖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谢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武装、民政优抚、社区建设工作;负责二环路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南湖公园安置房分房、车库、门面分配工作 许杨凡 党委委员 机关支部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岳屏砂场矛盾协调工作,协助雨母湖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欧阳国喜 党委委员 分管政法综治、消防、创新社会管理、信访维稳、司法、精准扶贫工作。协助跃林路、南湖公园项目矛盾协调工作 朱素莹 副镇长 分管党政办、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岳屏镇深化改革工作,协助管理文明创建、群益路项目征地拆迁矛盾协调工作 陈志强 工会主席 分管工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经贸、招商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计划统计工作;新型城市化、城建、规划、国土、城管、村民违规建房整治工作;天然气管道工程矛盾协调工作,协助衡山科学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 00-12: 00,下午15: 00-18: 00)
  • 部门介绍

中共雁峰区岳屏镇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 雁峰区岳屏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区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本区域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在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病防控以及其他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六)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群众团体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区司法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派驻岳屏镇的司法所、财政所分别是区司法局、财政局在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依法赋予镇人民政府对司法所、财政所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听取岳屏镇党委意见。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机构编制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另行明确。

(二)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四)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镇人民政府及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 联系方式
0734-841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