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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雁峰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着力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梳理公开目录等方面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成立领导机构。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雁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何子君任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务中心主任陈祥顺任副组长,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邓轶群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一把手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抓落实。
(二)打造专题专栏。
2016年,雁峰区党政府门户网站梳理栏目,全面升级,对区内重大事件与活动,进行及时追踪,专栏报道,并先后开辟了“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雁峰区两会专栏(三届)”、“雁峰区第四次党代会”、“雁峰区两会专栏(四届)”、“雁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专题专栏。各专栏都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重要方针政策及我区的重点、亮点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成效。
(三)注重学习培训。
1、为进一步规范雁峰区党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5月5日,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举办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就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上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制度(试行)等进行了讲解。整场历时2个小时的培训,大家认真倾听讲课,并纷纷表示以后要多参加业务培训,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网站日常管理工作中来。会议还对网上审批方法及流程、信息公开、信息发布、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
2、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把区党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来建设,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抓紧抓实。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区长、分管副区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上门一对一培训等方式进行具体业务指导。11月17日,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换届副区长提名人选、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李健专题听取区党政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编制公开目录。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梳理了雁峰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让广大群众能够从网上了解雁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各项社会事务,掌握各项政策及办事程序,使公开更全面,服务更到位,提高了政府的服务水平。
(五)健全公开制度。
进一步规范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制定了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上网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网站应急处理机制、领导读网制度等。
(六)完善直报系统。
按照省市政府门户网站评估细则,精心安排,全力改版,从版面安排、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流程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优化。
(七)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了专人负责,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各部门协调沟通、相互交流搭建了平台;三是按照省市要求重新梳理了信息公开目录,并加大了信息更新力度;四是建立了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督导各责任部门管理到位、发布及时。
目前,雁峰要闻等相关栏目信息基本保证每天在16条以上。2016年,雁峰区严格按照“及时、准确、实用”的原则,通过区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3702条。全年共转载央网推荐栏目信息4147条(包括央网推荐信息3985条、中央政策图解信息162条),省网转载栏目信息2745条(湖南要闻2696条,省政府会议图解信息49条),衡阳动态信息1823条,雁峰区党政会议共发布信息71条。上报衡阳市党政门户网动态信息1171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建立了雁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专栏。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有深化改革(包括三清单、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经济社会政策、重大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减税降费、国有企业)、民生改善(包括精准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安居工程、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政府建设(包括政策执行落实、审计公开、预决算公开)、政务参与(包括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实效(包括贯彻落实、网站普查、集约化建设、相关培训)等5个大栏目64个小栏目。雁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共发布相关信息701条,其中深化改革发布信息333条(包括权力清单17条、责任清单23条、保障性住房2条、产品质量16条、旅游市场12条、知识产权16条、安全生产30条、食药安全31条、经济社会政策16条、项目立项5条、招标投标48条、项目进展12条、项目稽查4条、交易公告8条、交易信息8条、税收优惠减免政策18条、收费目录23条、收费公示19条、收费查处15条 、国有企业10条),民生改善发布信息292条(包括扶贫政策18条、扶贫工作23条、城乡低保13条、特困人员供养6条、医疗救助4条、临时救助5条、减灾救灾12条、就业创业政策15条、办事指南10条、技能培训17条、就业供求信息17条、棚户区改造5条、农村危房改造6条、保障性住房7条、空气质量11条、水质量11条、污染防治4条、环境监测30条、环评信息6条、监管抽检15条、消费警示9条、义务教育16条、医疗机构14条、传染病防控18条),政府建设发布信息102条(包括政策执行落实27条、审计公开2条、本级预决算公开43条、部门预决算公开19条、“三公”经费4条、预算执行情况3条),政务参与发布信息50条(包括法规文件解读20条、规划解读12条、12345政府服务热线8条、新闻发布会2条、信箱信访3条、舆情回应2条、突发事件3条),公开时效发布信息24条(包括贯彻落实13条、网站普查3条、集约化建设4条、相关培训4条)。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
2、公共查阅点:在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委会)等设立了办事指南架和阳光台,方便百姓办事咨询及资料查询。
3、新闻发布会、电子显示屏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共计18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0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区政府共接受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咨询24起,网上直接办理4起,电话答复20起。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12月底,区政府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5万元;
(三)目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培训工作会议2次,93人参加。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尚未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一。
2、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一些单位、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不及时,质量不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资料尚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4、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强化在线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2、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断提高民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协调会商制度,出台相关政策固化流程,对一些民众较关心、回复难度大的申请,要集中研究、分析,协调各方关系,形成整体合力,力求稳妥处理。
3、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人员变动快等情况,我区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一、附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7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3 |